《南都晨报》报道:偏方治腰腿疼 非法持有罂粟种子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元

发布时间:2023-08-25 10:57:3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姜燕) 日前,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被告人王某当庭悔过:“我再也不种大烟了。”

    王某积劳成疾,落下腰腿疼的病根。去年10月份,王某听说“大烟壳”熬水喝可以治腰腿疼,遂找来大烟种子撒在菜地里。今年5月份,王某将成熟的大烟收割后晾晒在院子里,被巡逻的民警发现,现场清点大烟果实21个,其中的种子称重后为82克。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子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净重82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结合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罂粟(俗称大烟)作为毒品原植物,未经法律允许,任何人不得买卖、运输、携带和持有,违反规定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不要听信罂粟能治病的邪说,有病要到正规医院看,以免延误病情。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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