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离婚后,男方患病,女方寄居娘家没工作 两个孩子谁来养

发布时间:2023-09-01 15:28:2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振)一男子离婚后,逐渐出现精神分裂症状,无力抚养两个孩子。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姜赟团队来到原告家中进行巡回审判,并成功调解了这起较为特殊的追索抚养费案件。

    2022年3月,刘某与党某协议离婚时约定,长子、次子均随刘某生活,党某不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刘某逐渐出现精神分裂症状,被鉴定为精神分裂四级残疾,2023年春节过后病情加重。与刘某共同生活的还有年过七旬的母亲,但其母亲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刘某的母亲申请法律援助,以两个孩子为原告,刘某母亲为法定代理人,向两个孩子的母亲党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党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诉讼中,原告又以刘某罹患严重的精神疾病、刘某的母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两个孩子均随党某生活,并且刘某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院查明,被告党某离婚后一直寄居在父母家,没有工作,几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同时抚养两个小孩。

    据刘某的妹妹讲,刘某最近出现彻夜大吵大闹,肆意毁坏家中物品,甚至扬言要自尽等严重精神病症状。主审法官姜赟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担心刘某犯病时误伤孩子,当即决定到刘某家中进行一次巡回审判。在姜赟及村委会计、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辩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与党某婚生长子随刘某生活,次子随党某生活,抚养费各自承担,双方互有随时探视孩子的权利。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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