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夏宛)谎称自己在房管局里“有关系”,能够帮人买到南阳某小区的经济适用房,田某在短短一年时间内骗得4名被害人交纳的“定金”40万余元。日前,田某因犯诈骗罪,被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所有损失。
自2020年以来,田某四处宣称自己在房管局里“有关系”,只要请相关人员吃吃饭、送送礼,就能帮人以内部福利价买到南阳某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凭借“办不成就退钱”的承诺、朋友们的传播,田某在一年内陆续骗取4名被害人交纳的“定金”40万余元。
田某将非法所得钱款全部用于吃喝玩乐和购买彩票,挥霍得一干二净。因迟迟未能办理购房手续,被害人纷纷要求田某退钱。此时,田某不仅拿不出购房名额,而且没钱退给被害人。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40万余元。
法官提醒 买房置业,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勿相信所谓的“特殊关系”“内部房源”。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到权威机构进行查询,并再三确认合同内容,不要贪便宜、图省事,更不要轻信他人、随意付款,以免上当受骗。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