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拖欠员工工资 老板变成“老赖”

发布时间:2023-09-06 08:40:0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罗晨蕾 朱小旭)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拖欠员工工资、躲到外地并更换手机号码的张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

    张某在邓州市区经营一家卫浴洁具销售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自2018年7月开始,拖欠10余名员工工资16万元。之后,张某逃离邓州,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员工们多次联系张某讨薪未果。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张贴公示,张某未在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案发后,张某如数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并取得员工谅解。

    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张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⑤2

文章出处:2023年9月6日《南都晨报》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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