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枫桥经验”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典范,在不同历史时期都走出了一条既具有自身特色又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一直引领着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方向。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5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要认真解读“枫桥经验”,反思我国社会治理历史变革,探索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之路。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与内涵
源自于20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的“枫桥经验”,是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形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社会治理经验。作为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典范,回顾其发展历史,总结其发展经验,对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
“枫桥经验”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深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不断丰富,工作重点不断调整。“枫桥经验”针对不同时期突出的社会问题,创造了不同的社会管理机制与方法,引领着全国社会管理的新走向,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典范,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是有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发展的一个缩影。
1.处理阶级矛盾的“枫桥经验”时期(1963-1978年)。枫桥的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对“四类分子”实行监督改造和评审摘帽的经验。工作重点是依靠和发动群众,将地主、富农、反革命和坏分子“四类分子”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通过说理和辩论的方式,进行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改造剥削阶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良好效果。1963年11月20日,毛主席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枫桥在全国率先对经过长期有效改造、表现好的“四类分子”摘帽,并总结了摘帽工作经验。
2.维护社会治安的“枫桥经验”时期(1978-2002年)。改革开放之初,社会管理的价值取向从巩固政权转变到追求发展上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枫桥的干部群众及时把坚持“枫桥经验”的着力点,放到了维护社会治安上。枫桥镇创造了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融“打、防、教、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出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1998年中央政法委肯定了“枫桥经验”是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经验。
3.加强社会管理的“枫桥经验”时期(2002-2013年)。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虽获得高速发展,但在社会治理领域,已有社会矛盾激化与社会冲突加剧的趋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把社会建设的重点定位在改善民生上,促进公平正义。新时期枫桥镇又开始了新的探索与实践,创建了“平安协管员”“治安信息员”制度,通过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大调解、完善信访机制等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整合各类资源,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形成了“社会治安好、经济发展快、生活质量高”等时代特点。
4.创新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时期(2013年至今)。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至此,“社会治理”取代了“社会管理”,我国社会治理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在实践中不断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枫桥镇通过基层党建、法治建设、社会组织、村规民约、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互联网+”等创新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率先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与实践创新。
(二)“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
无论是最初的“枫桥经验”,还是新时期或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其核心内涵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矛盾不上交”,将问题解决在基层。1963年10月,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第一句肯定性的话是“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建统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共建共享等五个核心元素的结构性组合,构成了社会治理经验的中国方案。“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体现在“三个结合”。
1.党的领导与群众智慧相结合。“枫桥经验”在58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了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群众最具“草根智慧”,对基层事务最有发言权,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就是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2.以人为本与民主法治相结合。“枫桥经验”的创立,贯穿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四类分子”作为剥削阶级,采取什么方式和途径,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彻底的改造?“枫桥经验”从一开始,面对的就是如何更好地教育人、改造人的问题。其后,在对流窜犯、违法失足青少年的改造中,“枫桥经验”通过“帮教”手段,强调教育、感化、挽救,坚持了人本思想。“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倡导调动人、发展人,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推动基层民主法治。正是在以人为本与民主法治基础上,“枫桥经验”呈现了其顽强的生命力和不竭的创造力。
3.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相结合。“枫桥经验”阐释了基层社会治理中村民自治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调了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规制,体现当代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实现村民自治,推动社会进步。
二、“枫桥经验”的创新与价值
“枫桥经验”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始终能够顺应时代要求,及时担当历史使命和破解时代难题。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演变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中国方案。它对于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促进“枫桥文化”生成与发展,为域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具有重要价值。
(一)“枫桥经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论证了国家政治统治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具有托底性的基础作用;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枫桥经验”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展开的实践探索,尤其是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三个“人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实践探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枫桥经验”从社会管理经验转型升级为社会治理经验,并且成为习近平社会建设思想的萌发地及其实践来源,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践行习近平社会建设思想的光辉典范。回顾和总结“枫桥经验”,使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炼和升华出具有规律性的理论认识,对于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枫桥经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
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实质性的制度意义,其既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创设提供了制度雏形,又为其它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提供了参照系。“枫桥经验”是作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高度融合的统一体,具有鲜明的实践面向、制度规范与行动牵引的特征。枫桥镇治村坚持“有法可循的依法,无法可循的依规,既无法可循又无规可参的由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已成为枫桥镇的又一大经验法宝,通过全面深化法治治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农村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乡风文明、家园和美、自治有序。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非正式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丰富和完善了法治建设的内容,弥补了正式制度的不足;发挥非正式制度的作为,先行规范并加以引导,适时吸纳进正式制度,发挥其先导作用。
(三)“枫桥经验”促进枫桥文化的创新发展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枫桥经验”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弘扬现代治理文化的垂范者。“枫桥经验”蕴含“和合”文化,提倡以和为贵、平安和谐、喜欢用说理调解矛盾的方式解决问题;“枫桥经验”传承乡贤文化,乡绅治理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有效治理的基石之一,枫桥重建乡贤组织,充分调动乡贤在发展经济、化解矛盾、公益服务、乡村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重新塑造了乡贤文化气息。新时代在推动“文化治理”的过程中助推“枫桥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这对于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重大的意义,也让人深切地感受到了中国文化自信的魅力所在。
(四)“枫桥经验”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之“中国样本”的“枫桥经验”,可以为域外社会治理提供经验借鉴,成为展示“中国智慧”、提供“东方模式”的窗口。早在 20 世纪的60 年代,以“枫桥经验”为代表的调解经验被誉为“东方之花”。步入新时代,一些域外国家纷纷来浙江枫桥“取经”,学习借鉴以及引进“枫桥经验”中的有益做法。新时代“枫桥经验”可以给域外治理实践提供什么样的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并不是某一具体维度的治理经验,而是在“实事求是”“和谐平安”“三治结合”“共建共治共享”“以人为本”等理念支配下形成的具有普遍性、包容性、开放性、综合性的经验的有机体,从贯穿于其背后的治理理念到某些具体的做法都对解决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作为全球治理文明一部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动自身发展、探索基层社会规律及其实践经验,并同世界各国分享。
三、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中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2018年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5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入手,完善社会治理组织结构、创新社会治理的方法与机制,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坚持与时俱进,更新社会治理理念
“枫桥经验”是正确处理变与不变关系的典范。她与时俱进,在坚持中求发展,在深化中求创新。其核心内涵是始终不变的,但其治理主体、重点和方法等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变化。“枫桥经验”历时58年,从20世纪60、70年代的“处理阶级矛盾”的经验到20 世纪80、90年代的“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从新时期“加强社会管理”的经验到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着鲜明的工作定位和相应的工作方法。当前“枫桥经验”正处于我国社会管理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其工作定位是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重点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超越了原来调解、综治、信访的内容,涵盖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枫桥经验”要注入新时代元素,率先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与实践创新。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准确把握五组关系:一是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人民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强烈,很多社会矛盾由不公平引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效率与公平并重,把公平作为效率的前提,以公平促效率。二是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以前“刚性”维稳观不适合新时代社会治理,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要有辩证思维,以维权保维稳,以维稳促维权;要有法治思维,把维稳和维权纳入法治轨道;要有人民主体思维,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集中民意、民智和民愿。三是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激发社会活力,同时也要引导社会有序参与。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四是德治、法治、自治的关系。自治是目标,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五是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基础,集中离开了民主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会变成独断专行,挫伤党内外群众的积极性。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没有正确集中的指导,就没有真正的民主。
(二)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社会治理组织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口大量流动,熟人社会逐渐变为陌生人社会,城市单位体制改革、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传统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模式逐渐失效,加上互联网快速发展对社会管理的影响越来越大,导致我国社会结构“原子化”现象越来越突出,社会治理必然探索出再组织化建设的新路径。诞生于 1963 年的“枫桥经验”恰好见证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化变迁的全部历程。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又聚焦探索基层再组织化建设,通过整合党政组织、规范村级组织、发展社会组织三种途径推动基层社会再组织化,并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加大三类组织形态的整合与重构,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化水平。
(三)坚持人民主体,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坚持人民主体,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关心每一项“关键小事”、解决每一件具体纠纷上,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枫桥经验”发端于基层,基层基础这一本源始终不能丢,从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议”,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深入推进民主治村(社区),民主决策,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实现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全公开,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从源头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产生。推动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成立乡贤联合会和乡贤参事议事会,充分发挥内外乡贤在经验、资源和人脉等方面的优势,发动乡贤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公益慈善与乡村振兴等,积极发挥新乡贤反哺桑梓、凝心聚力的作用。
(四)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新特点,枫桥镇不断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探索出“四先四早”预防化解纠纷矛盾的新机制。一是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建立治安信息网络,实行敏感信息即时报,健全比较完善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使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纠纷及时掌握,有效化解。二是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针对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事件,抓住要害,管住重点人,采取分层教育疏导,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晓以情理,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之中。三是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制定防范预案,按照“宜解不宜结,宜疏不宜聚,宜缓不宜激”的原则,靠前指挥,劝解引导,妥善控制,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四是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建立健全镇、办事处、村和重点企业调解组织,完善纠纷案件移送、联调等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五)坚持“四化并举”,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继续引领社会治理新走向,必须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专业化方面有新的建树。“四化并举”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把“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与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结合起来,更好地把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1.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社会化是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也是最契合“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以党建为引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多元主体共治,重点创新社会化项目,充分彰显出“枫桥经验”的群众性和自治性。
2.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则,是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枫桥经验”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社会治理要实现法治,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一是要加强司法公平公正。机关干部要做法治型干部,自觉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加强村干部法治培训,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进行普法教育,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二是要健全群众依法维权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加强依法信访的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坚决打击或妥善处理违法上访、越级上访、无理上访,微信曝光典型事件,形成强大的法治威慑力和道德舆论压力,使枫桥信访不断走上法治正轨。三是加强村规民约“软法”之治。完善村规民约,把家庭美德等纳入《家庭关系公约》,把邻里和睦关系纳入《纠纷预防与调解公约》,让无形的社会公德成为有形的行为规范,推进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条文化、规范化。
3.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智能化是社会治理的技术创新,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传统“枫桥经验”主要是手工式、面对面地解决矛盾,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来提高治理效率。将“互联网 +”拓展到各个领域,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助推社会治理决策科学化、防控一体化、服务便捷化。以“两网融合”机制为牵引,推动地方社会治理与信息化应用深度融合,搭建前端信息采集统一平台,并全面加强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民生需求、群众诉求、便民服务与综合执法等业务的协同处理。
4.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这是“枫桥经验”当前最为薄弱的,也是重点要突破之处。近五年来,枫桥镇除了加强传统专门机构的专业化建设,还大力培育专业社工机构和社工队伍,逐步实现让专业的机构承接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活,从而实现事半功倍,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一是推进镇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镇综治中心为主轴,一站式涵盖综治、司法、禁毒、反邪教、应急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职责,实施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服务联动“六联”机制。二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17 年枫桥镇率先设立镇级心理服务站,构建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按照“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要求,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教育进学校、进村、进社区、进企业,实现校园、行政村和社区心理咨询室全覆盖,镇村干部、在校学生、社区矫正人员、重点信访对象的心理服务全覆盖。三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培育符合乡镇村实际的专职社工队伍,努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提升社会工作的能力水平。鼓励社工参加秩序整治、妇幼维权、留守儿童关爱等活动,成为文明引领者。
(六)坚持共治共享,构建社会治理的共同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枫桥经验”诞生、发展、深化的过程,反映出中国社会治理模式和治理格局的变化过程。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规范社会秩序、夯实基层基础实践中所体现出的协商协调、协同协作理念,进一步认识“谁来管、怎么管”“谁来治、为谁治”这一基本问题,不断创新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和载体,着力构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命运共同体”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向,必须充分整合广大社会成员的力量,发挥各个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实效性,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