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赢得县人大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09-02-04 08:50:13


新春伊始,内乡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审判卷宗、到基层法庭视察、走访部分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内乡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视察,通过调查视察活动,县人大对该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所作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内乡常委会认为:内乡法院非常重视民事审判工作,把其作为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大事来抓,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规范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提高执法水平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民事审判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从抽查的卷宗可以看出,案件无论是以判决还是调解方式结案,都能够做到适用法律准确,划定责任明确,处理公平、公正。二是重视程序公正,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依法办事。内乡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制定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规范,使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如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排期开庭制度,案件质量负责制等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公正,提高了效率。三是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内乡法院根据最高院的指示精神,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诉讼调解的重要性,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力度,使大部分案件都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彻底化解了社会矛盾。四是办案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法官改变了过去冷、横、硬、推的衙门作风,都能够对当事人做到执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方便、引导当事人诉讼。

最后,县人大对内乡法院今后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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