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半年再次抢劫 屡教不改获刑9年

  发布时间:2010-06-10 16:31:33


出狱才半年就抢劫数起,屡教不改的少年郎将狱中度过青春时光。68日,200987日刚刑满释放的被告人李双印以抢劫罪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双印,新野县城郊乡人。201019日晚上,被告人李双印伙同刘全有(另案处理)经预谋后,携带钢管窜至新野县新纺公司一生活区院内东边男职工宿舍四楼,在西头门朝北第一个宿舍内,由刘全有望风,李双印持宿舍内的菜刀对宿舍内的刘运志实施威胁,抢走王欠价值320元的金鹏黑色直板手机一部和20元现金。2010112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李双印伙同刘金生经预谋后,再次窜至该栋宿舍楼,在四楼门朝北自西向东第二个宿舍,李双印手持钢管用脚将宿舍门踹开,刘全有持砖头对宿舍内的王晨实施威胁,抢走其价值324元的蓝极星直板手机一部。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双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胁迫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双喜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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