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札记:地界纠纷引互殴 一朝调解泯恩仇

  发布时间:2023-09-19 08:39:38


   在今年秋天来临的时候,我刚好到师岗法庭整一年。真正地走进法庭,贴近乡村,才知道乡村工作的不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的意识,在农村老百姓心目中十分重要。往往是由于几句话、几块钱、几公分地边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只有了解了这“一口气”,才能不动声色地去疏导、安抚当事人情绪,劝解当事人放下执念,解决纠纷,走向和谐。

    在刚到法庭的第三个月,辖区同村村民刘某与张某两家因农田地界发生纠纷,双方大打出手,张某在冲突过程中受伤,部分头发被扯掉,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后张某到医院住院治疗,住院9天,共花费医药费7000余元。经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次调解,均协商未果,后起诉到法院。案件分到法庭,我们对案情的来龙去脉及纠纷原因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同时对双方在案件审理中可能提出的条件及期望值进行了分析,并分别制定了调解的意向。

    随后,我便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不相让。我一边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宣泄心中的不满,一边循序渐进引导双方冷静下来,向当事人阐述了双方发生纠纷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讲清该案利害关系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耐心地进行疏导和劝解,规劝双方换位思考。但原告张某在冲突中受伤较重,始终难以过去心里那道坎,咽不下这口气,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当时我们注意到原告张某的儿子也在场,对于我们提出的调解意见,张某儿子并没有提出异议,于是,我们就把他叫到另一间办公室里,做其思想工作,张某儿子也认为都是邻居,不想因为这次纠纷就把矛盾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同意作其母亲的思想工作。同时,被告刘某也主动低头向张某表示歉意。就这样,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原告作出了重大让步,在请求医药费7000余元的基础上,只让被告赔偿5000元。被告看到原告作出了让步,当场就支付了5000元的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邻里之间的矛盾得以消化。

    如何平复当事人情绪,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保证公正审理案件远远不够,还需要司法智慧。通过本案的审理,使我认识到一些案件特别是邻里纠纷案件,为彻底消化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就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吃透案情,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要掌握清楚,以便做思想工作时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讲透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让当事人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自己在案件中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使其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风险,若不能调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要善于借助外部力量。在本案中,我们在调解时意识到原告儿子的作用,并充分利用借力其儿子做好原告的思想工作,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驻扎在乡镇,每天面对广袤的农村和广大的农民。“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庭永恒的主题。作为一名法官,没有轰轰烈烈,只有平平常常。在潮流与风光中,没有我们的身影;鲜花舞台,聚光灯下,难觅我们的踪迹;但在田间地头,山路溪边,总有我们长长的身影,将公平正义润物无声地送进每一个人民群众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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