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雅)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因洗涤床垫导致财产受损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林某在县城经营一家高档床品体验店。今年7月,林某将店内有污渍的床垫样品拿到被告某干洗店进行清洗。在清洗完成后,林某发现床垫面料破损,导致无法销售,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因无法协商解决,林某将干洗店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6300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原告认为自己将完好的床垫送到被告处清洗,被告就应该保障该床垫不被损坏;而被告则认为,因床垫较大,在清洗前双方都没有对床垫进行仔细查看,不能确定床垫受损是被告造成的,因此不愿意进行赔偿。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林某赔偿人民币1900元,林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