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耐心调解促当场履行 暖心普法致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3-09-20 16:27:30


    2023年9月1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孟楼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吕某、赵某系夫妻关系,与被告李某是邻居,2023年4月,原被告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在争吵中被告将二原告打伤,原告报警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就二原告的医疗费用,双方再次发生分歧,被告李某拒绝赔偿,原告遂诉至法院。

    9月18日上午,孟楼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依然分歧较大。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若简单地“一判了之”,既不利于深层次化解双方矛盾,还可能导致两家人矛盾继续升级。本着促进邻里和谐、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郭霄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再次对双方进行庭后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讲法说理、和风细雨地引导劝和,最终促成原被告就医疗费用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天下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按照协议将赔偿款支付给了二原告。

    考虑到前期双方矛盾较大,为防止后续再次发生纠纷,孟楼法庭本着案结事了工作原则,在该案履行完毕后,法官们又对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双方:“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万事和为贵,凡事礼让三分。发生矛盾,要学会换位思考,主动沟通,以诚相见,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当沟通解决不了问题时,可向村组寻求解决办法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切不可冲动行事。”经过多番耐心的释法明理后,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均表示不会为此事再生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时,始终贯彻“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原则,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保持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把工作做到实处,着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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