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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方闯)买方支付了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定金能双倍退还吗?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人民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月23日,王某甲与王某乙在微信聊天中商定,由王某乙提供原料,为王某甲定制粉紫和田玉手镯,王某甲支付王某乙1000元定金。王某乙收受定金后,发现原料质量有问题,无法制作符合王某甲标准的手镯。王某甲要求退还定金,王某乙同意退还,但以各种理由推托不退。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乙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乙收受定金1000元,却因王某乙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规定,被告王某乙应当向原告王某甲双倍返还预付之定金。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定金1000元的双倍,计2000元。
据法官姜贇介绍,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定金所担保的主合同不能履行时,则适用定金罚则,若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无约定的,交付方违约的,则无权收回定金,接受方违约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是指合同的一方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交纳的金钱,一般仅作为预付款使用,不具备担保功能,在交易成功时,订金被充抵货款,而当交易失败时,订金也应当全额返还,若造成损失的,订金也应抵扣损失。同时,提醒公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致富路上,莫忘诚信。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