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起双方都是聋哑人的合同纠纷案件,并促成当庭履行,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王某与被告何某均系聋哑人,双方之间本不认识,王某托何某办事,并支付了一万五千元的费用,但因多种因素事情未办理成功,王某要求全额退款,但何某认为合同未按约定履行的过错并不在其本人,不应该由其退款,双方产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
办理涉聋哑人案件在送达、询问、开庭等正常程序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在语言交流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如何了解双方的具体意见,怎么样才能充分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合议庭在处理本案时灵活采用短信交流的形式向双方了解案件基础事实,又多方打听,联系上可以与双方正常交流的家人和朋友到庭辅助其表达诉求。开庭前,合议庭在充分了解纠纷发生背景的情况下,决定对本案先进行调解。开庭时,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无声”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互相做出让步,何某当庭转账履行约定,王某撤回案件起诉,纠纷圆满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均被合议庭的耐心和专业所感动,向法官表达了无声世界里最好的手势:“赞”!
近年来,南阳中院一直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悲悯情怀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以真心践初心,用诚心赢民心,用能动司法书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