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菌种加工厂建到果园旁引发一场诉讼— “巡回法庭”下基层 就地开庭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3-10-11 09:08:48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通讯员 王晶雅

    10月8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丁河法庭到该县丁河镇简村巡回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就地巡回审判、邀请专家证人、现场勘验调查,成功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李某租用丁河镇简村一处土地建设菌种加工厂,与原告胡某的猕猴桃地相邻,胡某认为李某工厂排出的液体是废水,影响了自家果园猕猴桃的产量,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因此要求李某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胡某将菌种加工厂和李某诉至法院。

    丁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通过现场走访调查,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案情,认为该案涉及农户、村组和企业,而丁河镇是西峡远近闻名的猕猴桃小镇,简村更是以猕猴桃种植为支柱产业,如果适用巡回审判模式到当地巡回审理此案,既能现场实地勘验,就地化解纠纷,又可以通过以案说法,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巡回法庭审理此案。

    考虑到原告诉讼请求涉及对猕猴桃果树的价值评估以及环境污染相关问题,庭审开始前,法官又专门走访了西峡县农业农村局,向专业技术人员请教猕猴桃种植专业知识,并依照被告申请邀请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同时出庭提供专家意见,为纠纷的化解奠定基础。同时,法官又从环境资源案件人民陪审员专家库中抽取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助力案件化解。

    在位于丁河镇双万亩猕猴桃基地旁的猕猴桃广场,干警布置好庭审现场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答辩、举证质证,两名专业技术人员也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就该案涉及的猕猴桃种植养护情况以及加工厂排出的液体与猕猴桃长势、产量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指出被告加工厂排出的液体为植物渗出液,不会对猕猴桃生长造成影响。

    结合专家有理有据的分析说明,审判长又趁热打铁对侵权责任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原本坚持己见的原告态度也有了转变,最终当庭申请撤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③6

文章出处:2023年10月11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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