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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10月1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3001件,结案2662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含以物抵债)2.35亿元,先后27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次执行微直播活动,共拘传257人次,司法拘留189人次,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7人次。
故意转移财产 获刑二年十一个月
苗某于2015年4月向西藏某水资源有限公司账户转账100万元,5月转账250万元,共计350万元。曹某为西藏某水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7月,曹某给苗某出具借条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后苗某多次催曹某还款无果后,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曹某、西藏某水资源有限公司支付苗某350万元及利息。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曹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拒绝履行义务,还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变更了自己名下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干警找到线索后,将曹某拘留。因曹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法院判决曹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
借款迟迟不还 被带到法院才还钱
2022年5月,李某向王某借款1.8万元,之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王某1.8万元及利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李某被列为临控对象。
8月25日深夜,执行法官接到西峡县公安民警的电话,称李某在辖区内某宾馆住宿,执行干警迅速驱车赶往西峡。次日清晨,被执行人李某被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在给李某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对其详细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李某听后,联系亲友筹钱将所欠款项履行完毕。
法官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当场转账
2020年10月,尚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途中车辆爆胎失控,与方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方某以尚某和某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方某314319.7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尚某仍拒绝履行义务,还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有一天,执行法官得知尚某在襄阳出现的线索后,立即前往找到尚某,但尚某依旧态度强硬,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对尚某进行释法,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尚某采取拘留措施,尚某认识到无法再赖下去,迫于拘留的压力,最终通过当场转账的方式将钱支付给申请人。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