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邱凯颖 王坤亚)在100余人的微信群内辱骂他人1个多小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罚款。日前,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又在该微信群内道歉。
2022年6月8日,因同村村民樊某父母举报程某存在违纪问题,程某心生怨恨,遂教唆其女儿,一同在100余人的本村微信群内对樊某进行辱骂,持续1小时20余分钟,后樊某报警。7月25日,新野县公安局依法对程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9月15日,樊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程某赔礼道歉并登报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3.7万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微信群内有成员100多名,多为本村居民,聊天内容所有人可见,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关于原告樊某品德的围观和评价,程某辱骂樊某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樊某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权。经法院工作人员调解,被告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主动在该微信群内就辱骂原告樊某一事向其道歉,并当庭支付原告樊某800元。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