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工程造价类专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20:08:59


    简要案情: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西峡恒大御景半岛项目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等,现起诉要求南阳恒中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利息,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欠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对涉案工程(400714684.14元)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鉴定事项:对西峡恒大御景半岛项目首期(一、二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除《总包单位工程量确认明细》中双方确认原告未施工的图纸内容)、新风除霾工程等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一、报名条件
    1.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备案且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内状态正常;
    2.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部门、司法技术部门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涉案工程造价工作;
    3.能够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自行承诺最短完成时限;
    4.提供鉴定收费依据并自行承诺收费最大优惠幅度;
    5.承诺实行鉴定费用分批支付,并明确具体分批支付方案。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18时止。(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择专业机构采取线下报名。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填写机构报名表,并将书面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骑缝章,于2023年10月23日18时前邮寄或送达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书面材料的均不得进入竞争评选程序。
    报名材料中应包含下列内容:机构报名表;营业执照;机构资质等级证书;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近三年完成司法鉴定或造价咨询业务证明材料;本机构完成鉴定事项的优势、拟参与鉴定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及资质能力;本案鉴定方案(应列明每个程序节点应完成的事项)、鉴定费用及鉴定承诺书。以上材料(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专业机构曾经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向当事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业务,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自行回避。
    本院将根据报名情况,从机构综合实力及鉴定人专业能力、鉴定费用、鉴定周期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价,确定本案鉴定机构。
    被选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自行承诺高质高效完成鉴定,若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完成鉴定或在鉴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情形,对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区大道,邮编473000。

    联系人:曹萌:176*****,张李丽 :176176*****。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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