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发生事故致人受伤,应由谁担责? 法院: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发布时间:2023-10-23 09:21:49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撞伤路人,侵权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某外卖平台的骑手王某在配送外卖途中不慎与驾驶电动车的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许某因本次事故住院13天,产生医疗费10073.78元。许某将王某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诉讼费各项损失共计35825.88元。

    骑手王某称:“平台给我投了保,我在送餐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保险公司称,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误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项目均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该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认为,被告王某所在工作单位为其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某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许某医疗费10073.78元,驳回原告其它赔偿款项请求。经王海燕调解,外卖平台赔偿原告5500元。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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