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使各基层法院审判人员深刻领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便在审判实际中准确适用法律。6月12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定等一行三人来到内乡县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侵权法》座谈会,该院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根据自己学习《侵权责任法》的体会及有关问题,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王定副院长针对同志们的疑问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从而提高了与会同志对《侵权责任法》的认识,为以后《侵权责任法》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