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父母闹离婚 孩子被遗弃于法庭

发布时间:2023-10-31 08:57:02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琪文 通讯员 刘凯 程远景)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强制执行和批评教育,被告人王某认识错误并将孩子接回家中。

    据了解,原告黄某诉被告王某为离婚纠纷一案在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开庭审理,被告王某将8岁孩子也带到了法庭。庭审结束后,王某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按指印,并将孩子遗弃在法庭自行离去。经法庭工作人员再三联系解释劝说,王某始终拒绝领走孩子。

    针对王某以上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杨楼法庭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王某拘传到案,经过对其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表示不该一时冲动丢下孩子,并写下悔过书。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己当时太冲动,不应该把孩子留在法庭,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这是王某在悔过书上写下的语句。考虑到王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其未成年孩子确需人照顾,法庭决定减轻对其处罚,不再对其进行拘留,对其训诫后,仅作出了罚款的处罚决定。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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