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一直规避执行的江某拘传至法院,经耐心释法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2022年,江某因养殖需要多次在周某处购买养殖饲料,经双方结算,江某共下欠周某3万余元饲料款。周某多次上门催要,江某总是能拖尽拖,周某无奈将江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江某分期分批支付周某饲料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江某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多次电话联系江某对其作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但江某却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既不肯偿还债务,也不肯作出还款计划,案件顿时陷入僵局。
30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迅速出击,顺利在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江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警车上,执行干警再次对其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但江某态度蛮横,一直说自己生意赔了,现在没钱偿还,丝毫没有履行意愿。当执行干警问到为何未按财产报告令如实申报财产时,江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干警,鉴于此,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责任,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法院依法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是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的体现,同时也是希望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化解矛盾,尽快回归正常生活。消极对抗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唯有正确面对法院执行,以诚信为本、积极依法履行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