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首次适用七人制合议庭

发布时间:2023-11-10 08:46:25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雅)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赴唐河县,巡回审理了一起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同于以往的庭审,本次庭审首次组成了“三名审判员+四名专家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进行审判。

    “因本案涉及破坏基本农田和环境污染,社会影响较大,为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我们认为需要专业人士参与审理……”本案主审法官王宏钊表示:“有四名专家人民陪审员参加的七人合议庭,审判专业化水平会大幅提升。”

    庭审现场,三名法官坐在审判席中间位置,审判席两边各有两名专家人民陪审员,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派员出庭履行职务。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法官归纳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专家陪审员侧重从专业角度还原案件事实、认定关键证据等,庭审全程井然有序。

    最终,该案当庭宣判,判决确认被告某镇政府对辖区内违法占用土地情形未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专家人民陪审员参审该案,提高了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判决结果的可接受度,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定,畜禽粪便、污水等污染物排入农田之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还田。本案中,养殖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还将养殖畜禽粪便、污水排入外部环境,对耕地造成破坏。耕地保护无小事,相比事后补救,事先预防性保护更为重要,镇政府作为监管部门,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庭审结束后,专家人民陪审员、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李莎发表了庭审感悟。③5

文章出处:2023年11月10日《南阳晚报》w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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