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天是2023年1月8日,距离春节放假不足10个工作日,我一如往常地走进办公室,看到桌上厚厚一匝卷宗,申请执行人是39名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的工人,被执行人是一家服饰公司,因为拖欠工人13万余元工资且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我仔细看完卷宗,又想起了审判法官说的话:“这个案件原告人数较多,情绪极不稳定,基本每天都会来法院催进展,老板又没有什么财产……”
在执行局办案不到两年的我有些不知所措,总觉得是个棘手案,害怕办不好,更害怕给不了39名工人一个交代。
但既然案件分到我这里,就容不得我多想,尽全力把它办好就是。我着手开始进行查控工作,发现该公司没有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我带着书记员直接去了厂房,在工人代表那里了解到该公司厂房租期即将到期,老板不打算继续经营,该厂房正被另一服饰公司注册使用,但原公司机械设备和办公设备还没来得及处理。推开厂房的大门,一车间的缝纫机设备,当时能做的,就是赶紧在工人代表的陪同下张贴封条,将公司的生产设备先行查封。
“法官,我们的工资是不是很快就能到手啦?”贴封条时,工人高兴又急切地问道。
我内心明白,按照执行程序,这些生产设备在查封后,要经过评估、拍卖等一系列程序,垫交评估费无疑又给申请人增加了负担,且处置周期长可能会影响到39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怎么样才能让39名工人更快地拿到工资?我犯了难。我拨通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你们要能把设备拉走,算你们有本事……”公司负责人的态度依旧很坚决。
“把设备拉走……”他的这句话给了我启发,这些设备可不可以找厂家回收抵现呢?于是我找到了设备上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咨询设备回购的有关情况,没想到生产厂家很爽快同意回收设备。案件迎来了第一个转机。
我开始多次与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电话沟通,告知其逾期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后来公司老板的态度终于有些缓和。
我通知了39名工人和公司负责人面对面共同协商设备回收事宜。公司负责人同意把设备回收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工人代表却立即反驳:“万一你把设备卖了卷钱跑路了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工人们对老板已经失去了信任,老板也没有其他资金可以执行,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那能否把设备先抵给工人们,再由工人们直接与设备公司对接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再次通知公司老板和工人们到场协商。在多方努力协调下,公司老板与工人们就查封的机械设备达成以物抵债协议。
“法官,我们现在是谁也不信,就信你们,你们可得在这现场见证!”工人们态度坚决。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和设备公司以及工人们每天都在公司清点设备。
设备厂家每拉走一车设备就当场支付货款给工人代表,工人代表再根据所欠工资明细逐个转给工人,同时我们也在场见证,让工人们直接参与清点回收工作,他们都吃下了定心丸。
在最后一批设备装车、货款到账,每一名工人都拿到工资时,工人代表长舒一口气:“辛苦赚的血汗钱终于拿回来了,谢谢法官每天为我们的事情奔波!”
在我离开厂房时,每一名工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我也长舒了一口气,很开心,也许这就是为民办事的成就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