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雅)“感谢法官,感谢书记员!第一期工程款已经拿到手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承接管道工程的陈某难掩内心喜悦,打来电话向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法官表示感谢。
陈某2019年前后承包了太平镇某学校的安全饮水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学校一直未支付陈某工程款项11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走访学校了解案情,经询问发现学校拖欠工程款主要是对工程质量不满意,需要原告及时整改。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当地学校正常教学和学生饮水安全问题,一边组织双方进行实地勘验,对工程确实存在的问题,督促原告及时整改,一边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案件相关情况,争取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和支持,督促被告主动履行,诚信履约。
在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