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楠)日前,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一行来到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一张鲜红的感谢信贴在法院门口,真诚表达他们对法官李靖玥心系企业、高效调解的感激之情。
去年8月15日,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秦某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委托秦某作为公司代理人,负责参与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签订购销合同等相关事宜,并约定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及退还服务费的条件。服务协议签订后,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照约定向秦某预支付600万元服务费。因各种原因,协议约定的项目采购程序并未启动,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多次催促秦某返还服务费,秦某仅返还370万元后便不再给付,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遂将秦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李靖玥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耐心地向秦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相关费用。经过李靖玥耐心沟通,秦某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返还原告80万元,并约定于2023年10月10日前返还剩余服务费用,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签订调解协议后,李靖玥继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被告的还款进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最终被告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将剩余服务费用等如数返还给原告。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