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召开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0-06-21 09:37:43


617下午,河南省邓州市法院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该院上半年宣传工作,通报了第二季度宣传工作情况,宣读了2010年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项林主持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兼职宣传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钦重点分析了南阳市法院系统和邓州市法院宣传工作情况,着重指出了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形势,对今后宣传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体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宣传工作在宣传法院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司法公正形象,沟通法院与群众的联系,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依法治国、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要深化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克服“宣传就是写稿”的片面认识,拓宽思路,把宣传工作放到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策划,突出宣传实效,使宣传工作与其他工作良性互动、相互促进,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和政法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助推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突出重点,积极行动。紧紧围绕法院重点工作及全市南水北调、移民安置等工作大局,宣传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情况,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举措、重要决定;宣传法院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成绩;宣传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增强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的公信力。努力营造社会了解法院、群众理解审判、当事人支持司法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负责人要把宣传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发挥好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善思考,勤动笔,多与媒体沟通,主动推介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提供新闻素材和宣传线索,及时掌握媒体动态,了解媒体需求,争得媒体理解和支持。

严守纪律,服务大局。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宣传工作纪律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宣传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大局。严守新闻真实性这一最基本原则,严禁违背新闻宣传的真实性,炮制虚假新闻、杜撰稿件。严禁擅自接受采访、擅自向媒体提供新闻或者对外传播有关新闻、资料、照片和信息等、擅自邀请记者及自由撰稿人到院采访。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严格对本部门宣传稿件的审批把关,宣传科要严格管理案件报道的新闻来源,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乱发滥发稿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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