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把庭审“搬进”校园 让法庭“变身”课堂

  发布时间:2023-11-24 08:41:56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23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南召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校园,现场审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此次庭审邀请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参与,南阳中院微直播团队全程参与,并就庭审过程在新浪微博平台进行了图文微直播,该校10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28日21时许,14岁的杨某某(系南召县某中学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载乘马某某),沿南召县黄洋路自南向北行驶至南召县黄洋路、兴隆路交叉口时,与前方同向行驶至该路段后左转弯的尹某某(女,55岁)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某、尹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南召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杨某某负同等责任,原告尹某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尹某某在医院接受治疗,因双方就赔偿一事协商无果,尹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某赔付各项损失费用。

    庭审现场

    “南召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敲下手中的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吴丰成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辩论,进一步明确双方观点,理清案件事实。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秩序井然。现场学生聚精会神,认真旁听,为庭审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最终,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杨某某父母自本判决生效起15天内赔偿原告尹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357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庭后普法

    “同学们,这次我们到校园来不仅仅是来审判案件,更想让同学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既要知法、尊法、守法,还能懂法、用法,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理结束后,吴丰成法官结合本次庭审案例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还为学生们讲述了网络安全隐患、校园欺凌、防诈骗等与学生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必要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零距离”接触庭审,让旁听庭审的同学们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一些法律常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学生纷纷表示,如此近距离旁听庭审,让自己感受颇深,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汲取到了本案中的教训,也学到了不少法律常识,希望能多参与此类活动。

    南召法院巡回法庭进校园,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不仅利于司法公开公正,同时也对在校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的庭审实景体验课,将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南召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护航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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