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雅)11月26日,西峡县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程序,执结了一起纠纷案,为当事人节省了万余元执行费用。
2017年12月,西峡县某企业与深圳某公司签订网络服务合同,总价款160万元,因西峡县某企业未按时付款,深圳某公司于2022年12月将其诉至法院,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2023年9月,因西峡县某企业最后一笔款80万元迟迟未付,深圳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与西峡县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明确告知他“如果你们能在执前督促程序把钱还了,案件就不会进入强制执行,对你、对企业的信用都不会造成影响。如果逾期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会依法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且视情况对法定代表人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经多方协调,最终西峡县某企业法定代表人主动把80万元案款转到法院账户,该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完毕。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