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琪文)12月7日,桐柏县人民法院与桐柏县普法办联合开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冯某在明知阿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与阿杰(化名)经预谋后,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阿杰使用。阿杰以卖二手手机为由,诱导被害人将6200元转到冯某提供的银行卡上,随后向被害人邮寄了一个空包裹。冯某在收到被害人转账款项后,转给阿杰5000元,将余下的1200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冯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
为获取非法利益,冯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当予以惩处。考虑到冯某具有自首情节;在侦查阶段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审理过程中主动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桐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冯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庭审现场,法官王致岸结合这起案件,向旁听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并向旁听居民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彩页,引导大家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