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程远景 李 晶)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独树法庭走进该县古庄店镇金汤村,通过庭前勘验现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关系,因原告家粪池西临被告在路上所植的杨树,被告于今年9月将原告粪池用砂石填埋,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
受理此案后,独树法庭庭长考虑到该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和指导示范意义,用身边的人和事作为生动的教材,庭长与该村村委会及原被告沟通后,决定把巡回法庭设在村里,就地审理。
开庭前,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法官现场对涉案粪池及邻里间隔等进行了勘验测量,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由于原被告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清除填入原告粪池内的砂石。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