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这种审案的方式真好,听听法官断案,确实让自己增长了不少法律常识。”“参与这样的活动确实好,为我们企业提前敲响了安全钟。”12月21日上午,南召县人民法院白土岗法庭来到辖区内白土岗镇白东村文化广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河南省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此次庭审邀请了辖区内40余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旁听庭审,并吸引了当地众多村民前来围观旁听。
原告张某受雇于被告河南省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其工厂内工作。2022年10月7日,原告在工作时被厂房内的钢梁倒落砸伤,致使张某左侧胫骨开放性骨折、腓骨骨折,后张某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由被告垫付了医疗费。2022年12月28日原告出院后,又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7月16日两次住院治疗。原告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与被告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秦媛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依照审判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最终,秦媛当庭宣判被告河南省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0600.65元(扣除已付的47790.25元)。
庭审结束后,秦媛结合该起案件向参与旁听的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在日常生活中,因从事工作而出现意外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故而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危险性工作时一定要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避免危险的发生;接受劳务者在劳动关系中作为劳务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监督者和风险的防控者,对提供劳务者的活动也应负有安全注意的劳动保护的义务,对提供劳务者的职业活动提供必须的保障是接受劳务者的责任。”参与旁听的人员对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纷纷点赞,认为巡回审判既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在自己家门口解决纠纷,又让更多的村民零距离感受了法院庭审过程的公开公正与阳光司法,并表示通过鲜活的案例,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旁听庭审使自己受益匪浅,希望能多参与此类活动。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