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释法明理 巧解劳务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15 10:19:30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马祯祯)1月12日笔者了解到,卧龙区人民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双方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2022年6月29日,白某跟随吕某在张某家中对其房屋进行装修时,意外从楼顶摔落受伤。事故发生后,白某被送至医院,经数次转院治疗,于2022年12月24日出院。出院后,白某按照医嘱一直进行治疗,其间共计花费医疗费、外购药品器材费等近38万元。白某认为,其在为吕某工作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吕某应当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房主,选任没有安全生产资质的吕某承揽装修工程,存在选任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

    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向双方当事人阐释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围绕纠纷争议焦点,就当事人责任划分问题、赔偿事项、法律风险等进行详细释法明理。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和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逐渐靠拢,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张某愿意15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10万元;被告吕某除前期垫付的14万余元外,愿意再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万元。双方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他纠纷。②4

文章出处:2024年1月15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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