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程远景 穆晓枫)2月2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庭悉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履行欠款。
原告柴某售卖钢管、彩钢瓦等货物。2020年3月,被告欧某在原告处购买货物,当时,原告妻子记录了两份售货单,后原告及妻子向被告催要货款,被告不予支付,故原告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
接收案件后,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在原被告之间搭起了“沟通桥梁”。
调解过程中,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庭履行了欠款。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