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纠正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
在立案阶段,坚持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和依法受案相结合,做到应立即立;再审立案环节要加大审查力度,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相结合,努力解决申诉难。
在审判阶段,切实解决“承办法官权力缺乏监督制约”、“合议走形式”、“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的问题,制定《个案流转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层层追责的责任承担体系。按照《二○一○年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活动”,发现和纠正有问题的案件,找准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在执行阶段,加强执行权的分权运行,打破一人、一庭负责到底的传统模式,对重大事项的裁决实行合议制,执行异议的审查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探索和尝试将财产调查、控制、变现及款物的交付和分配分别由不同的执行人员负责,加强相互监督与制约。
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选择好社会群众参与案件审理,加强对法官行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强化司法调研工作,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研讨座谈、完善业务指导机制、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等形式,找出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加强司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