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种罂粟获刑罚 法官家门审判教育群众

  发布时间:2010-06-28 09:17:22


2010624,恰逢世界禁毒日的前夕,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依据法律规定,本案可以使用简易程序,法院决定到被告人所在的村子进行开庭,并组织群众参加了旁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庭审后现场进行了宣判。审判结束后,法官进行了释法答疑和禁毒宣传,被告人认罪伏法,参加旁听的群众深受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吉珍今年六十五岁,社旗县晋庄镇王庄村人,一辈子以种地为生,2009秋播时节麦田发现中间的土坟边有些空地如果种植小麦播种和耕作都困难,就在空地上种植了罂粟,2010年四月,鲜艳的罂粟花一下子暴漏了麦田的秘密,晋庄镇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来到现场,查获徐吉珍非法种植的罂粟达900棵,并当场铲除扣押,随后予以销毁。

社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吉珍违反毒品原植物种植管制法规,私自种植毒品原植物,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徐吉珍在法庭审理中认罪态度较好,又未抗拒铲除,可酌定从轻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徐吉珍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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