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聘请执行工作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0-06-29 16:55:27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规范法院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落到实处,628,河南省新野县法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律师等9位同志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监督员。

执行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对执行工作中司法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对案件执行过程中公正、高效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干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监督。

执行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方式:应邀参加法院有关工作会议;参加执行监督员会议;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参与涉执信访案件的审查、办理;旁听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的听证;参加专项执行、督查、调研等活动;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其他合法有效的监督方式。

执行监督员的义务:依法、公正行使监督权;尊重和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执行权,不得滥用监督权;保守执行工作秘密;与所监督的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实事求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改进执行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执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新野法院聘请执行工作监督员,将有效地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落到实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的的成绩。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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