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风沐雨,砥砺前行。3月27日清晨,春雨蒙蒙,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办公楼前15名执行干警,精神饱满,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华举的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在张某诉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某拖欠张某房款12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刘某在2024年1月10日前支付原告张某房款12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此次行动,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登门拜访”,将在家中的刘某堵个正着,随即被拘传回法院。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刘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 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刘某表示并不是自己赖账,剩余房款已经支付给中间人,但中间人并未将房款转交给申请执行人张某,自己成被执行人也是冤枉。执行干警再次劝说刘某,一码归一码,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已支付的房款。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刘某承诺先履行3万元,剩余房款分期履行,案件顺利和解。
在侯某与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告丁某限期内偿还原告侯某借款3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丁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侯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丁某,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丁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丁某家中,将其拘传回法院。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丁某释法明理,但其仍然顽固不化,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对丁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执行行动,共计依法拘传被执行人5人,司法拘留2人,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13万元,取得了累累硕果,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