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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牛凌云 章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今天的庭审让我真正明白了酒驾的危害性,是一次非常好的普法宣传教育。”4月15日,在唐河县百阳驾校,一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机说。
当天上午,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唐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公安局,在百阳驾校就4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
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无异议,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并在法庭上现身说法,劝诫旁听人员引以为戒。随后,检察官和法官结合此次庭审,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法律后果等方面向在场学员和教练进行法治教育,以案中人警示和告诫驾培人员要从案件中汲取经验教训,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通过庭审旁听和讲解,我深刻认识到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学员们纷纷表示。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