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婆母本不该 祸及亲人更后悔

  发布时间:2010-06-30 10:42:02


婆媳关系融洽固然让人羡慕,然而因不睦闹出人命的悲剧却发生在我们身边。629日,55岁的王某因打死婆母被唐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某婚后一直与婆母不和,后婆母因摔伤于200911月在王某家居住。119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和婆母二人在家,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从院内拿一钉有“V”型铁钩的木棍照婆母头部猛打,致婆母头部受伤。之后婆母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当日23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其婆母符合被他人用条形钝性物体致颅脑损伤死亡,其间长时间失血加速其死亡进程。案发后王某逃离现场,119日、12日,王某先后逃至其女儿、堂妹(二人均已判处刑罚)家躲藏。1120日,已经后悔的王某到唐河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其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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