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丨南阳中院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23 15:35:1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全院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严格按照《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纪律护航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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