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法庭院内行凶刀砍妻子、岳父

《河南法制报》:女法官挺身夺刀制止行凶

发布时间:2010-07-01 09:02:26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李涛

平日里,丈夫因家庭琐事经常殴打妻子,妻子忍无可忍最终到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谁知,在法庭二次调解当天,丈夫在法庭院内持刀将妻子砍伤,并将上前劝解的岳父砍死。因没到调解接待时间,正在法庭二楼开会的女法官听到争吵挺身而出,上前夺刀。刀被夺下后,行凶男子夺路而逃。昨日,记者从南阳市高新公安分局获悉,行凶男子已于629日下午5时许投案自首。

 

离婚案准备调解

 

512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七里园女子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刘某(妻子)诉被告王某(丈夫)离婚纠纷案。201069日,七里园法庭向被告王某送达应诉手续,进行疏导、教育,做“背靠背”庭前调解工作。王某在调解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到原告娘家赔礼道歉。考虑到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法官于621日通知双方当事人6259时到法庭进行二次调解。

 

女法官挺身夺刀

 

当日825分,法庭在二楼办公室开会,女庭长康宏听到吵闹声后即下楼查看,当跑到一楼卫生间过道口时,看见被告王某正持刀砍一名男子(其岳父),被砍的原告刘某在旁边抱着被砍的男子。康宏见状马上大声呵斥王某住手,并迅速上前阻止,王某威胁说:“敢过来,过来就捅死你。”

康宏一边劝说:“要冷静,有啥情况跟我说”,一边冒着生命危险挺身冲上前双手扼其右手奋力夺刀,王某刀被夺下后立即逃跑。康宏立即拨打110报案和120求救,并组织干警抢救伤员,同时向院领导报告。

 

120随后将两名伤者带走抢救,被砍受伤男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砍原告刘某经抢救脱离危险。

 

刺妻丈夫电话道歉

 

628日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刘某。刘某左脸从头顶到下嘴唇两处刀伤,左耳被砍掉一半,左手静脉被砍断,胸部有一刀口。

 

采访中,刘某接听了一个电话,通话时间有15分钟。放下电话,刘某说,是丈夫打来的,询问自己伤情,并表达后悔之意。

 

刘某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丈夫第二次打来电话“刺探”情况了,27日曾打过一次电话。“我本想让他在法庭上承认错误,保证以后他不再打我,我就和他继续过下去……”她流着眼泪说。

 

记者了解到,刘某和丈夫王某2003年结的婚,生有一个男孩,今年5岁,其丈夫无固定职业,家庭开支主要靠夫妻二人打零工维持。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0年7月1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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