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又来了

  发布时间:2024-04-19 19:08:29


   为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涉企、涉金融等案件的执行力度,4月18日清晨,方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清晨6时,执行干警整装完毕,蓄势待发,随着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顾东升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分组奔赴执行现场,开展执行。

    组织协商,达成和解

    原告方城县独树镇某村与被告王某某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某需将涉案土地上所种植的树木予以清除。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判决,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且多次到现场勘查,并就涉案土地的土地地类性质和树木采伐所需证件和手续等向有关行政部门函询,但王某某一直拒不履行。4月18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经劝说王某某同意委托律师到场协商。经过执行干警一上午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涉土地上所植树木作价现金7000元归申请人所有,用于抵消另案中所涉执行款项。案件至此顺利结案。

    拒不履行?批准逮捕

    郭某某与冯某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冯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郭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冯某某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且拒不报告其财产情况,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下落。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冯某某在隔壁鲁山县出现,4月18日一大早,执行干警赶赴鲁山县,将被执行人冯某某拘传到法院,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冯某某履行还款义务,详细阐述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冯某某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因申请执行人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4月18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冯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实施逮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警力20余人,拘传2人,扣押货车1辆,3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结7案,执行到位金额19.5万元。

    下一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高压态势打击拒执、逃避执行行为,严厉惩戒失信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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