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六旬弟用碗片将七旬兄捅伤

  发布时间:2010-07-01 10:42:50


亲哥俩相厮打,为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仅因宅基出水,亲兄弟反目成仇,大打出手,一人受伤,一人获刑,亲情在此时显得苍白……630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年迈亲兄弟之间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强,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南张营村人,20091224日,张才(兄)把其宅子东边的出水沟用烂砖渣垫上,下午1点多,张强(弟)嫌影响其宅子出水,用蹶头又将其刨开,边刨边骂,张才上前回骂,两人遂发生厮打,被告人张强用正在吃饭的碗片将张才的面部捅伤。经鉴定,张才的面部损伤为轻伤。经法院主持调解,张强赔偿其兄张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000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且系亲兄弟之间的纠纷,被害人也能予以谅解,被告人张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使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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