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张振丽)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年9月,南召某商业银行与靳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万元。同时南召某商业银行与王某签订了《共同还款承诺书》,随后该银行依约向靳某发放了贷款。借款到期后,银行催要无果,遂将靳某、王某诉至法院。
南召县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此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可为当事双方节省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该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法、理、情”多方面与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和耐心劝导,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最终,当事双方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金融贷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