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四法”创新党建工作助推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02 09:06:50


今年以来,邓州市人民法院以审判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探索总结了警示教育法、诺廉述廉评廉法、环境影响法、家庭助廉法等“四法”廉政教育,充分发挥了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扎实推动了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警示教育法。对本院受处分的同志和政法系统曝光的典型案例,在全体会议上通报讲评。同时,在刑庭开庭审理涉官员腐败案件时,组织庭长以上同志旁听,通过潜移默化洗涤同志们的心灵。

诺廉述廉评廉法。年初,每人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制订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内容在本单位公示。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抓庭科室长之间,庭科室长与所在单位同志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互相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时,庭、科、室长以上同志在大会上就个人廉洁情况述职,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底评先依据。纪检监察部门针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在每月一次的目标讲评会上进行专题讲评。

环境影响法。该院在二楼大厅回廊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全面展示廉政文化建设的风貌和成果,激励全体同志振奋蓬勃向上之精神;在审判庭走廊设立书法长廊,精选29幅全国法院系统法官的廉政书法作品,集艺术性、教育性于一体;对全院办公区域全方位廉洁刷新,精选警句格言、选配相应的插图做成版面上墙;立案庭、信访科等窗口服务单位承诺公示、服务方式尽可能直观体现。每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放置个性化桌牌,正面公示干警姓名、职务、相片,反面印上格言、警句和座右铭。

家庭助廉法。深受社会大环境影响的家庭是法官廉洁与否的主要阵地,该院一直重视利用家庭这块阵地开展廉政教育。每年年初向法官家属发放《当好廉内助,念好廉政经,共建美满祥和家庭》倡议书,在三八节邀请男法官的家属召开座谈会,利用元旦晚会与法官家人联欢,春节向家属发放廉政短信等,坚持每年开展评选廉内助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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