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5-12 08:40:04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标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实质化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5月1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会,邀请省法院刑四庭庭长蔡智玉授课,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长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南阳中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郑荣敏主持。南阳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各基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全体干警到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落实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通报了全市法院4月份刑事案件发改情况,并学习了省法院庭审实质化的先进经验。

    蔡智玉围绕“刑事案件的庭审实质化如何实现”这一主题进行了授课。蔡智玉指出,落实庭审实质化,真正实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活动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提升刑事审判质量、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做到庭前审查实质化。受案后通过审阅卷宗、充分补查补正证据、庭前会议等方式确保庭审重点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争议和定罪量刑争议,集中审理、持续审理、高效审理。二是要做到法庭审理的实质化。法官应引导控辩双方针对有争议性的案件事实开展法庭询问,针对诉讼当事人的理由、辩护意见,总结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针对有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法庭辩论,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三是文书说理的实质化。裁判文书应体现案件的争议焦点,对控辩双方的观点进行逐一分析,对于法院定罪和量刑的具体依据也应加以说明,做到裁判文书不仅要让法官看得懂,还需要让当事人看得懂。

    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谈了对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表示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庭审实质化工作,保持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队伍公正、严明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能力。

    宋长青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条线提出要求: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市法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融入日常工作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树立正确的刑事审判理念。刑事审判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必须做实“庭上见”,要充分学习领会蔡庭长授课内容,转变思想观念,把做好刑事案件开庭工作作为行动准则。三是纵深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实现阅卷的实质化、庭审程序的实质化、裁判文书的实质化、宣判送达的实质化等,更好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四是加强总结归纳,针对庭审实质化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精准发力,逐一突破,努力提升南阳法院刑事审判队伍司法能力。

    本次业务培训再次强调了最高院和省法院关于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为全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提供了向省法院业务专家当面求教的宝贵机会,对全市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进行了政策、理论指导,必将有力推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的提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