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屈熙尧)5月16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抚养费9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原系夫妻关系,2023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离婚,婚生长子小孙由母亲刘某抚养。孙某在支付抚养费不到一年后,便以没有能力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孙某都拒不配合。16日下午6时许,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孙某的线索,执行法官将孙某拘传到法院。孙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法给付抚养费。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孙某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两个多小时后把该案标的款履行到位。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