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实现庭审实质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5月2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干警参加庭审观摩活动,以案件为切入点,共同为案件质量“把脉问诊”、建言献策,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
上午9时20分,随着庄严肃穆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庭调查环节,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发问,双方围绕被告人的主观动机、具体犯罪行为、被告人是否如实供述及是否认罪悔罪等进行法庭询问。在法庭询问结束后,公诉人根据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采用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的证据分类出示方式,对没有争议的证据进行简要出示,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详细出示,并通知鉴定人出庭作鉴定说明。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发表多轮辩论意见,围绕定罪与量刑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辩论。
“今天旁听了这个案件的审理,我感觉全程真正实现了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询问很有针对性,我们很快就明白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整个庭审清晰流畅,重点突出,是个非常优秀的庭审范例……”庭审结束后,前来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举措。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应然要求,这不仅仅是“以法院为中心”,而是有赖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方的积极参与,三者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都要牢牢树立庭审意识、确立证据裁判观念,侦查起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要符合审判的标准,要让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确认和解决罪、责、刑的关键环节,让当事人和社会大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办理案件全流程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下一步,南阳中院将继续就庭审实质化进行实践探索,对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找问题、寻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