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巡回审判走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4-05-27 17:04:43



    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在开展“六一走进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周之际,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升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校园法治建设,5月24日下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携县妇联、县教体局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暨“雏菊·守护”普法宣讲活动,为该校八年级1000余名师生送上干货满满的节日“法治大礼包”,共同为未成年人打造“安全之基”,筑牢“守护之墙”。

    活动开始前,彭德泉院长向师生们介绍了内乡法院近年来所开展的“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所取得的效果,希望同学们能在这次普法活动中有所悟、有所得,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一名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基于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犯罪主体呈“低龄化”发展,部分未成年学生涉入其中,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为了更好的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此次巡回审判选取的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现在开庭!”在庄严的法槌声中,一场“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活动正式开始。随着公诉人宣读公诉书,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细节逐一展现。被告人唐某在明知对方利用对公账户从事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办理一套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为网络信息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3500元,涉及诈骗案件3起,涉及被诈骗资金302832元。整个庭审活动庄严肃穆、张弛有度,同学们听得认真专注,现场一片肃静。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院根据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具备的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伏法。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吗?刚才接受审判的被告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庭审结束后,南阳市人大代表、内乡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郭磊当场以案释法,为学生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堂。

    郭磊以平易近人的态度和朴实而不失专业的用语,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围绕帮信罪的构成要件、电信诈骗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等问题,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教育引导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莫为“蝇头小利”或者所谓的“闺蜜情谊、哥们义气”,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我很美好,与任何异性无关……”随后,郭磊以《女生如何保护自己》为题,为女生们送上了一堂专属法治课,结合初中女生青春期成长发育阶段特点,用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怎么办等方面内容,帮助在校女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希望她们在最美好的年纪,像花一样绽放,在每个年龄段,都有乘风破浪的勇气,做一个眼里有光,心中有爱,嘴角上扬的女子。

    一纸判决不是一个案子的终点,法庭是“公堂”,也是“课堂”。校园巡回审判不仅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践课”。用心播撒法治种子,用法守护少年成长,内乡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发挥巡回审判的法治教育作用,不定期开展庭审普法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平安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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