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三夏时节田间地头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1:23


    2024年5月29日,值“三夏”麦收时节,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联合县林业局、村委会深入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充分好评。

    该案某村民小组与被告许某于2008年签订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约定将原告某村民小组的6亩河堤土地租给被告种植树木,租期为15年。2023年合同到期后,原告要求被告清理所种植树木并返还土地,但被告一直以要求续租土地为由,拒绝腾退土地。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被告同意清理树木,但称需要采伐许可证,短期不能腾退土地。对此,原告某村民小组称农业种植具有季节性,若被告不尽快腾地,将影响秋粮种植,要求被告尽快伐树腾地。

    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法庭协调县林业局安排人员,在双方当事人、村委会见证下,对案涉树木砍伐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进行实地勘察。后经认定案涉土地非林地,无需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时只需向村、镇报备即可。最终,在法庭与村委会多方调解下,双方约定被告在一个月内清理树木返还土地,案件调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当前,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推进,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不断涌现。该土地纠纷的成功化解,体现了“党政同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今后,新甸铺法庭将充分发挥司法规范、指导、引领社会价值的功能,持续擦亮“新安无讼”诉源治理品牌,为促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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