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09:32:32
(2024)豫13刑更511号
本院受理的河南省南阳市监狱提请的对罪犯刘华伟重新裁定减刑案件,依据相关规定,现将刑罚执行机关的提请重新裁定减刑建议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意见,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7-61661798;通讯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菱新路与新区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附件:《河南省南阳市监狱提请重新裁定减刑建议书》1份
刘华伟重新裁定减刑建议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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